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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无线射频大数据智能应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8-27 [来源]:辽宁省无线射频大数据智能应用重点实验室 [浏览次数]:

一、实验室介绍

辽宁省无线射频大数据智能应用重点实验室于2021年11月正式获批,隶属辽宁省科技厅和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共同管理,主要依托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特黄极一清二楚带毛建设。重点实验室响应“数字辽宁、智造强省”辽宁省发展战略,针对智慧城市建设凝练城市智能感知系统、智能无线传输系统和大数据分析系统的基础理论及应用研究方向,充分运用信息和电子通信技术手段感知、监测、传输、分析、整合城市运行的关键信息,对城市交通、卫生医疗、公共安全、地理信息、水文地质、森林防火以及农业生产等各种需求,做出智能响应,为创造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的美好城市,开展理论技术和应用创新研究。力争建成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无线射频大数据智能应用创新基地,为国民经济发展和辽宁全面振兴做出持续性重大贡献。

实验室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兴城市,地处辽西走廊中心,渤海湾畔,关外第一市,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风景优美,气候宜人。实验室拥有研究人员49人,其中固定人员42人,兼职人员7人,包括国家杰青1人,优青1人,英国皇家学会牛顿学者1人,省特聘教授1人,教授16人,副教授17人,在读研究生300余人,拥有“智能无线射频”和“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科创新团队。实验室和研究室4000余平,设备经费3000余万元。近年承担国家级项目10余项,省部级项目40余项,已发表数十篇SCI检索论文,申报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30余项。全国范围内建立近20个校企合作基地,共同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促进产品研发和项目合作。

实验室建设有射频微波电路系统、无线通信电路与模块设计、集成电路与系统设计、计算机图形图像处理、人工智能与智能信息处理等研究方向。针对东北振兴以及数字化辽宁建设过程中的需求,重点在“智能无线射频模块与设计”、“智能无线系统与仿真”、“人工智能大数据及智慧城市应用”以及“微型器件与智能感知系统”四个方向开展基础理论、产品研发与应用研究。


二、本期开放课题基本信息

1. 研究期限:两年(2023.09-2025.09)

2. 资助内容:拟支持以下五个研究方向的各类课题:智能无线射频模块与设计”、“智能无线系统与仿真”、“人工智能大数据及智慧城市应用”、“微型器件与智能感知系统”及“交叉学科理论与技术”。

3. 开放基金项目类型

围绕以上五个研究方向,根据项目申请中对无线射频大数据智能应用领域中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及预期研究成果的层次及应用价值,开放基金分为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两大类。

4. 资助项目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人员为非本重点实验室的研究人员。申请条件按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分类要求。

(一)重点项目申报条件

(1) 在无线射频大数据智能应用领域内有长期研究,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及较强的研发能力;

(2) 有在固定研发团队从事科研的经历,担任团队或重要项目负责人,有较为突出的学术成果;

(3) 具有较强的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能够在无线射频大数据智能应用领域提出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其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参考意义和应用价值。

(4) 原则上要求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或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固定科研岗位的科研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该领域特别优秀人员可不受此限制。

(二)一般项目申报条件

(1) 在无线射频大数据智能应用领域内有长期研究,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及较强的研发能力;

(2) 具有较强的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能够在无线射频大数据智能应用领域提出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其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参考意义和应用价值。

(3) 原则上要求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 在站博士后,出站后能够进入重点实验室工作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优先资助。

5. 资助额度:重点项目每个课题支持额度为5-10万元,一般项目每个课题支持额度为3-5万元。

注:以下人员本期不具有申请资格:

(1) 已承担本室开放课题,并仍在研究期限内。

(2) 曾得到过本室开放课题资助,但未按要求完成规定任务。

6.其他资助说明

(1) 申请者原则上应根据重点实验室上述指南研究方向,以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为目标,申报开放基金课题,每个方向下资助1~2个项目;

(2) 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将优先资助立论清晰、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具有创新科学意义的研究课题;

(3) 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将优先资助具有明确学术成果或解决产业难点的研究课题;

(4) 鼓励申请者同本重点实验室科研团队成员开展联合学术研究,并在申请书中须有明确的合作研究计划,发表的学术成果应与本平台研究方向相关。

三、本期开放课题申请流程

1. 请在重点实验室网站下载辽宁省无线射频大数据智能应用重点实验室2024年开放课题申请书及汇总表(详见附件1和附件2),然后根据模板内容和提示撰写申请书和汇总表。

2. 请在2023年9月5日18:00之前,将撰写完成的申请书及汇总表电子文档通过E-mail发送至辽宁省无线射频大数据智能应用重点实验室邮箱(zlygsl@hotmail.com, 南敬昌nanjingchang @lntu.Edu.cn),并将一式三份纸质申请书签字盖章后,邮寄至以下地址: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湾南大街188号,静远楼415

邮编:125105,

收件人姓名:张瑞红,联系电话:13591999507

工作联系人:刘婧,16604296701,王艺扉,18342996545

四、本期开放课题评审流程

本室接收到开放课题申请后,将组织有关专家及本室学术委员会委员对申请书进行评审(如有必要,开展答辩环节),最终确定资助对象以及资助额度。

在确定资助名单后,本室将通过电子邮件正式通知申请人。

五、本期开放课题结题

课题研究期满,须在项目结题后3个月内报送《辽宁省无线射频大数据智能应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结题报告》、学术论文、专利及有关的软硬件资料。相关结题需达到课题申请时所提出的预期所取得的学术成果或攻克的产业难点目标,无法达到预期的结题需向学术委员会提交情况说明,经过学术委员会同意及实验室主任确认的可以结题。无法满足结题要求,而且也未经过学术委员会讨论的终止课题请求,重点实验室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收回资助经费。

六、课题实施与管理

如成功申请辽宁省无线射频大数据智能应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请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 在开放课题批准通知书下达一个月内,开放课题负责人须拟定研究计划,以及来实验室工作的时间安排。

2. 实验室为开放课题承担人员来实验室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3. 在开放课题执行期间,课题负责人应在非结题年度的年底或课题中期前(提前通知)向实验室提交《辽宁省无线射频大数据智能应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阶段报告》,并提出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并经实验室主任签字同意后继续后续课题的执行。对于完成情况特别优秀的项目,经学术委员会同意,可给予追加资助,数额与本次资助额度相当。在课题结束时应提交《辽宁省无线射频大数据智能应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结题报告》并验收,并经实验室主任签字同意后进行结题或验收。

4. 对于未完成计划或方案有问题的课题,或在执行过程中根据阶段报告等实际情况评估不可能完成课题的事实,实验室主任可根据情况暂时中止、调整或取消课题资助。

5. 项目研究期间,申请人须与本重点实验平台开展至少2次以上的报告类学术交流。

6. 开放基金研究周期一般设置为2年,经费一次性拨付,按年度要求执行完毕,追加经费按年度要求执行;仅限商品性支出,经费使用范围包括出版费、文献检索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咨询费等。

7. 为了充分利用本实验室的研究平台与试验设备资源,开放课题经费应首先保证使用本实验室内开放仪器设备的测试费和计算费的开支,以及对实验室现有仪器试验设备进行改造所需的经费。

七、成果归属

本实验室批准的开放课题,双方合作研究成果归本实验室及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共享。成果归属有以下几点要求:

1. 研究报告及发表学术论文必须标注本实验室名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辽宁省无线射频大数据智能应用重点实验室”或英文名称“LiaoningKey Laboratory ofRadio Frequency and Big Data for Intelligent Applications,Liaoning Technical University”,作为作者所在单位之一,同时可注明作者本人的单位名称。其次,需标注开放基金资助。论文发表或专利转让需取得实验室同意。

2. 开放基金资助项目应至少以本实验室为第一单位发表SCI或EI检索期刊论文1篇以上(根据资助额度确定),成果署名为“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辽宁省无线射频大数据智能应用重点实验室”,英文署名为“LiaoningKey Laboratory ofRadio Frequency and Big Data for Intelligent Applications,Liaoning Technical University”。

3. 专著出版和奖励申报等都应标注或注明受“辽宁省无线射频大数据智能应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资助”



辽宁省无线射频大数据智能应用重点实验室

2023年08月20日